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8/8新聞稿:勞動部提升高氣溫戶外作業檢查強度 各級承包商及雇主均應落實熱危害預防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8/8新聞稿來源:https://www.osha.gov.tw/48110/48417/48419/152033/post
新聞稿標題:勞動部提升高氣溫戶外作業檢查強度 各級承包商及雇主均應落實熱危害預防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業務單位:職業衛生健康組
發布日期:112-08-08
因應夏季氣溫攀升,勞動部除啟動「戶外作業熱危害高風險事業單位專案檢查」外,並函請各勞動檢查機構及副知相關公會,對於事業單位將工程或工作交付承攬並使其勞工於戶外作業者,原事業單位及各級承攬人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及第27條規定,將高氣溫熱危害預防納入承攬管理及職業災害防止措施,若未告知高氣溫危害風險,或未督促各級施工廠商落實危害預防措施者,依法可裁處最高15萬元罰鍰。
勞動部表示,對高氣溫戶外作業之勞工,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6已明定雇主應採取之危害預防措施,近年來均已納入夏季重點檢查項目,今年特別規劃專案檢查計畫,選列高風險之營造工地或從事戶外維修作業等高風險事業單位為重點檢查對象,針對違反規定者要求即時改善並於兩週內實施複查,以有效督促業者防災,專案執行迄今,已有事業單位未於期限內改善而受罰,例如,台中市某住宅大樓新建工程,勞工於戶外從事露天開挖相關作業,事業單位卻未採取遮陽設施、未建立熱疾病危害預防之應變處理機制;另一案為屏東縣某新建工程,使勞工於戶外進行鋼筋綑綁作業,卻未提供飲水及實施勞工熱疾病預防教育宣導,此兩起案件雇主未確實改善,均遭勞動檢查機構處以罰鍰6萬元,勞動部強調,處罰並非目的,重點是提醒事業單位及工程發包之各級承攬人所有雇主在夏季期間,務必落實保護戶外作業勞工之安全及健康。
近年因高氣溫引起之職災案件,主因為雇主未採取適當遮陽設施、未注意熱適應或輕忽勞工中暑症狀未立即就醫,實務上這些預防設施或管理並不困難,因此提高雇主及勞工對於熱危害的認知與防範意識至為重要。勞動部今年特別製作圖像化熱危害預防電子手冊及戶外高氣溫重大職災案例,提供容易於理解的資訊,協助企業瞭解高氣溫危害及預防對策,同時製作多國語言宣導單張,協助雇主強化對移工的教育訓練,相關資訊歡迎至職安署官網之高氣溫作業危害預防專區查詢下載及加強防災宣導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