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勞動檢查處3/6新聞稿:工地飲酒致職災最高罰30萬!北市勞局加強勞檢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3/6新聞稿來源:https://li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44B6467EFC93C3E4&sms=78D644F2755ACCAA&s=6E630DF4B0A281F1
新聞稿標題:工地飲酒致職災最高罰30萬!北市勞局加強勞檢
發布機關: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發布日期:110-03-06
營造工地險象環生,卻常見有許多工人為了提神,在現場飲用酒精性飲品,增加職業災害發生率。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雇主若未嚴格禁止勞工在工作前及工作時飲酒,而導致在高架作業時發生職業災害,可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規定,依法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國人在職場上,十分喜愛飲用提神飲品來提高工作效率,尤其營造業勞工飲用酒精性飲料的風氣更為盛行,經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調查統計,習慣飲用酒精含量0.5%以上提神飲料者,每年職業傷害發生率為一般勞工的1.8倍。
陳信瑜指出,有些業者為躲避勞檢查緝,自行將啤酒鋁罐加工黏上果汁或茶品的包裝貼紙,藥酒則改以塑膠瓶盛裝販售,意圖躲避檢查;勞動檢查處將針對工區設有福利社、販賣部,或經常被查出現場屢次有酒精性引瞟的工地,以及遭檢舉、媒體報導有勞工飲用酒精性飲品者,將優先勞檢,並透過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加強工地宣導。
陳信瑜提醒,勞工應避免在工作前及工作中飲酒,尤其是需要高度注意力及平衡力的高架作業,還有容易發生墜落等的危險作業,更不能飲酒;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規定,酒醉或酒醉之虞者,雇主不得使他們從事高架作業。
「最高罰30萬!」陳信瑜直言,雇主若未嚴格禁止勞工在工作前、中飲酒,未善盡指揮監督的責任,經酒測含有酒精性反應且從事高架作業致發生職業災害者,雇主將依法被處以3萬至30萬元罰鍰。
圖說一、二、三、四: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雇主若未嚴格禁止勞工在工作前及工作時飲酒,而導致在高架作業時發生職業災害,可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規定,依法處3萬至30萬元罰鍰。